因工作需要,我大队需招聘交通协管员4名、内勤人员2名,交通协管员主要从事协助交通民警维护交通秩序工作,内勤人员主要从事协助交通民警办理机动车、驾驶员档案管理以及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年龄: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。
2、文化程度:高中或中专以上。
3、身体条件: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无口吃,无色盲和明显缺陷,男性身高1.68m以上、女性身高1.58m以上,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.0以上,无慢性疾病。
4、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无不良行为,能服从工作安排,听从指挥,有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5、内勤人员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能。
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。
二、工资待遇:面议。
三、报名时间:2009.7.1~2009.7.10,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近期1寸免冠相片1张及其它相关证件到赣县交警大队二楼行政办公室报名。
四、录用程序:报名截止后,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相应的笔试以及技能测试,并根据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,择优聘用。
五、联系电话:4445181 王主任
二00九年七月一日 |